2008年9月19日

143_託夢說法解祕

 台灣民間盛傳,人若冤死,會進入親人或他人的夢境中,請求代其處理未了的事。過去警方將破獲某些棘手、懸而未解的命案歸因於死者託夢的例子;上週,辛樂克颱風挾帶豪雨在台灣中南部造成嚴重災情,其中后豐大橋斷橋造成六人墜河新中橫公路豐丘明墜道七人被土石流活埋,至今仍有部份罹難者遺體仍未尋獲,而心急的家屬則以失蹤者"託夢"的說法,要求救難人員繼續挖掘。其中,豐丘罹難者之一的家屬用"託夢"說,果真找到死者遺體的另一部份;后豐斷橋慘案中某位失蹤者的遺體在下流被尋獲,唯因泡水屍體腫脹難以辨認,雖經DNA比對確認死者身份,但家屬拒絕承認,仍堅持失蹤者"託夢"的說法,指揮救難人員繼續搜尋。
 家人失蹤、生死未卜,家屬心情之焦慮不言可知,一方面要把握搶救的黃金時間,二方面就算生機渺茫,死也要見屍。雖然託夢說並無科學根據,但常被應用在許多場合作為一種說辭,例如警方破了一個棘手的案子,常以託夢說也掩飾線索的來源,或是用以表示不敢居功的謙虛;或者,家屬藉託夢說來要求權責單位不可停止偵察或搜救;或者,託夢說被用來抗拒公權力的執行;連神明也曾有託夢為其建廟的例子。
 託夢說雖無科學根據,但公部門在執行搜救時,不必也不應給以家屬苛責。應本著"人溺己溺"的悲憫之心,多盡一份心力;如此,即便無功而返,家屬也不致於心存怨懟與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