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幾番掙扎下,我們決定要棄舊迎新-買一輛新車。我們選擇的廠牌是我心目中國產車後段班的-Ford,而車款是更舒適的轎旅車-i-Max。在訂車後的第三天,就將原來耗油、沒冷氣、高維修費,加上中古車市場低迷沒有舊車商願意收購,因此予以辦理報廢。
人生走過半百,結婚二十餘年來,我們一直在使用中古車。回想起來,從最早的Pontiac Ventura,VW Rabbit 到Renault R21,Toyota Camry,Honda Civic,直到BMW 525i,前後一共經手了六台的中古車;除了其中二台轉售他人外,其餘四部則被我親自「送終」。這些年來使用中古車的原因是:使用率不高、放在路邊不用提心吊膽、善用有限資金等考量因素;但相對的也付出一些代價:小問題接二連三,不勝其擾。
因著我的病,未來變得更不確定。我們一致同意,要好好把握現在。我們要藉這部新車,帶領我們展開悠遊的人生,到各處欣賞台灣的美、拜訪友人,讓長途駕車成為輕鬆、愉快的事;也讓新車帶來新的話題,使調養身體期間的生活不致枯燥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