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安沛癌症營養諮詢及治療中心 陳駿逸醫師】
來源:
http://health.chinatimes.com/blog/snsc/index_at1079.html抒癌特(sutent)與蕾莎瓦(Nexavar)所引起的手足皮膚的嚴重度如何界定呢?
第一度的手足皮膚反應表現為輕微的皮膚變化而沒有疼痛的感覺。
第二度的手足皮膚反應表現為皮膚變化或者疼痛但是不影響到病患的日常生活的功能。
第三度的手足皮膚反應表現為潰瘍的皮膚更合併有疼痛,而且已經影響到病患的日常生活的功能。
要如何處置手足皮膚反應的副作用呢? 首先應該於給予抒癌特(sutent)與蕾莎瓦(Nexavar)之前就應該做完整的全身皮膚檢查,特別要重視的是手掌、腳掌過度角化的情形以及皮膚炎。病患應該修剪指甲,並且清除掉已經存在的過度角化組織或者是雞眼,因為這些會幫助手足皮膚反應副作用的發生。如果病患有身體負重異常情形的發生,應該考慮使用骨骼輔助器具來減少壓力分佈異常的現象。
此外,應該讓勸導病患減少手腳暴露於熱水環境的可能,這些情況會誘導手足皮膚反應副作用的發生,而且一旦出現手足皮膚反應的副作用,不舒服的症狀可以藉由冷水的沖洗獲得一定程度的減少。還要注意的是,手足皮膚反應的副作用通常發生在使用之後的2-4個禮拜,所以在這段期間要儘可能的預防創傷,減少穿著過緊的襪子,按摩時也需要配合乳液的使用以減少皮膚的摩擦,激烈運動如果會造成手腳壓力過大則應該考慮避免,穿著厚實的襪子與手套可以減少進一步皮膚的傷害,以及鞋子置放適當的鞋墊來減少腳步的壓力。
然而,醫護人員與病患之間定期的溝通在使用之後的2-4個禮拜是一定需要的。如此才有可能早期的偵測出手足皮膚反應的副作用,並給予適當的治療方法,同時也可以監控血壓變化的情形以及其它的副作用。
當發生手足皮膚反應的副作用的時候,處置的方法如下:
第一度的手足皮膚反應:
•1. 請病患儘可能的避免熱水,使用潮濕的乳脂來減少不舒服的症狀。
•2. 使用去角質化的藥物,尿素(20-40%)或是水楊酸(6%)都是可以考量的。
•3. 而且要穿戴綿質的手套以及襪子,避免進一步的傷害以及保持濕潤。
•4. 不需要調整藥物劑量。
•5. 持續追蹤兩星期,特別關注於手掌與腳掌的變化。
第二度的手足皮膚反應:
•1. 對於皮膚紅腫了病灶,使用戴摩膚軟膏一天兩次。
•2. 出現皮膚疼痛的時候,可以外用局部麻醉的藥物,但是如果要考慮使用口服或靜脈注射止痛藥,則應該要審慎評估病患的肝臟與腎臟、凝血的功能。
•3. 如果需要,至少一週內的藥物劑量必須減少50%,有需要可延長至一個月,直到病人的手足皮膚反應只有第一度或者是沒有,此時就可以把重新使用原來的劑量。
•4. 如果第二度的手足皮膚反應已經發生了第二次或者是第三次,處理的方法非常類似上述三點,但是如果要重新使用藥物,藥物的劑量必須減少一個等級(蕾莎瓦一天兩顆或者兩天吃兩顆;抒癌特一天服用兩顆或者是三顆):是否需要重新增加劑量必須根據臨床綜合判斷以及病人的意願。
•5. 如果第二度的手足皮膚反應已經發生了第四次,是否需要停止使用必須根據臨床綜合判斷以及病人的意願。
第三度的手足皮膚反應:
•1. 治療中斷至少一週一直到手足皮膚反應回復到只有第一度或者是沒有,重新使用時候使用原來一半的劑量。
•2. 如果副作用不再發生,可以考慮逐步增加藥物劑量,一直到達到藥物的標準劑量。
•3. 如果第二度的手足皮膚反應已經發生了第二次或者是第三次,處理的方法非常類似上述三點,但是如果要重新使用藥物,藥物的劑量必須減少一個等級(蕾莎瓦一天兩顆或者兩天吃兩顆;抒癌特一天服用兩顆或者是兩天服用三顆):是否需要重新增加劑量必須根據臨床綜合判斷以及病人的意願。
•4. 如果第二度的手足皮膚反應已經發生了第四次,是否需要停止使用必須根據臨床綜合判斷以及病人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