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歌羅西書三章20-21節)
今天收到一位牧長同工的電子信,內容是這樣:「受到你的激勵,過年這一段時間特別珍惜跟孩子在一起的時間,真的體會生命實在不在乎長短,乃在是否活得精采,是否有意義。謝謝你的分享,願上帝賜福你。」喚起了我與兩個女兒過去十多年來有苦更有甜的回憶。
過去這一年多的時間,是我與孩子關係的「大躍進」階段。回想起來,可能是因為辭去了歷時十六年的牧會工作,心中如釋重負,使我得以有較好的情緒來面對自己、妻子與孩子。
也可能是因為小女兒去年暑假隻身赴美國讀高中,我與她以網路電話保持聯繫。在電話裡,我得以卸下過去我扮演的威權形象,改以朋友的關係與她建立新的互動關係,在言談中加入了些許三八逗趣的表情與辭彙;並因為分隔兩地而得以相互表達思念的情意。她國中三年所展現的高度自律與自信使我放心讓她遠行。因此,我們不必監督她的行為,也不必擔心她的功課,對她唯一的期許就是好好的利用這一年的時間 ”Enjoy Herself”。
大女兒遺傳了師母開朗活潑與貼心的個性,在進入高中就讀後,利用兩年的暑假受朋友之邀隻身赴美國明尼蘇達州小鎮教華語,也利用空檔時間向一位退休的當地大學音樂教授學習鋼琴與聲樂,她在語言與音樂上的學習使她變得成熟與自信。在我生病後,對我無微不至的照顧,為我預備三餐的維他命,學習下廚作羮湯,飯後提醒我服用中藥,並在睡前與我們一同靈修禱告時,她則會選讀一段「荒漠甘泉」來安慰我。尤其自妹妹離家赴美後,她開始享受「獨生女」的榮寵,使我們得以完全享受彼此的關愛。
她們二人的成長以國小邁入國中為清楚的分界線。大女兒順利地由國小音樂班升上國中音樂班,繼續音樂的學習。小女兒沒能考上國中音樂班令不少人覺得意外,她自己心裡也曾沮喪過。但感謝主,萬事互相效力,她的班級導師是一位敬虔愛主的姐妹,非常用心經營她的班級,對學生從不疾言厲色,反倒以慈母的身份來激發學生的責任感與榮譽心,使小女兒很快的忘了音樂班落榜的傷感,而開始展開新的學習生活。她在國中三年維持穩定的進步,最終得以進入她理想的第一志願女子高中。
孩子們自呱呱落地那日起,不僅在生理上日漸成長,心理上也逐漸發展,由倚賴而獨立,由無知而逐漸對外界有更大的好奇與欲求,由「家人關係」而發展個人為中心的「他人關係」,由物質的滿足而追求心靈與感性的滿足。這些內在無形的、與生俱來的需求往往被父母親忽略,甚至被父母親貼上「叛逆、不聽話」的負面標籤,啟動親子關係的緊張與衝突。
猶記得大女兒國中一年級時,因為需要的樂譜要到台北才買得到,原先我說我開車載她去較省事;那知第二天早上起床時,她已不在家;打她的手機,才知她已在北上的火車上。當下我極度忿怒,命令她下一站下車,改搭南下的列車返回桃園。但直到下午她才回來,被我痛打一頓。
氣消後,我深切反省便覺懊悔。我發現,她這趟台北之行是經過事前「精密計劃」的,她問到了出版社的地址,也上網查到了火車時刻表及台北捷運的下車站名及票價。她是預先作了詳細的計劃才上路的,為此我警覺到她已長大了,想要學習獨自探索外面的世界。從此以後,我改變我的態度,只要她事前報備,並了解她的計劃,及預定返家時間,我即無條件批准。而她也信守承諾,若有事要延後返家時間,也會先以電話報備告知。
另一次應是在她國中二年級時,我在事後才知她將原先的主修長笛換為聲樂。我心想,這支長笛花了不少錢買的,才用沒幾年就不想再學了,太浪費金錢;而且,我認為學聲樂是為了偷懶,而怪罪於她。經她解釋,才知班上轉來一位新同學,主修也是長笛,而且天份比她更好;加上她對聲樂更有興趣,因此轉換主修。聽罷她的說明,發覺她已懂得自行判斷,因此我予以尊重,不再提此事;反倒家裡以後常可聽到她美妙的歌聲,更令我佩服她的能力。
孩子會長大,不僅生理上長大,理智上與情感上也隨著成長。當孩子的意見開始與父母不一致時,父母應先想想,這代表「叛逆」,或是「成長」。往往親子的衝突是「孩子已經十四歲了,而父母仍停滯在孩子四歲時的印象」。加油,父母親們!否則在這資訊便捷的時代,孩子的認知以倍數在成長,不一會兒父母的觀念就不合時宜,衝突也會加劇!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詩篇一二七篇3節)
(96.02.22)